Greg Liang 寫:
请问沙龙章程在哪里呀?谢谢。
It was voted into effect on 9/19/2008. Here is the link:
http://photosalonla.org/phpbb3/viewtopic.php?f=6&t=1893《洛杉矶摄影艺术沙龙章程》
洛杉矶摄影艺术沙龙,英文名称为 Los Angeles Photo Salon,网址为
http://www.photosalonla.org ,摄影艺术沙龙是摄影教室、摄影交流、摄影交友的平台。
第一节 会员资格与权利
一‧凡热爱摄影,同意并遵守本章程者,经个人申请,
注册登记真人姓名和联络电话方可加入。
二‧会员要积极参加摄影艺术沙龙的各项活动。
三‧会员要参加会员大会,行使各项选举或被选举的权利。
四‧对引起极大争议的会员,理事会有权劝其退会。
第二节 会费
沙龙不收会费。支出需要时,举办自愿募款会,所有财务一律公开,由专人负责。
第三节 会员大会
一‧会员大会是摄影艺术沙龙的最高决策组织。
二‧会员大会有权决定增加和修改章程。选举秘书长,理事及其他重要事务。
三‧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但如有需要,不定期举行临时会员大会。
第四节 理事及理事会
一,由沙龙的会员自愿申请,或经他人推荐,经会员大会协商通过,被推举为理事。
二,理事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常会,并推举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如有需要,不定期举行临时理事会。
三,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在不违背章程的前提下,理事会有权制定章程未涉及的规范规定,以利管理。
四,理事除有特殊理由外,如经常缺席理事会,和沙龙各项活动。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职位。
五,理事会商议摄影网站、摄影讲座,财务、外拍、举办画展,娱乐活动等事务。
第五节 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一,指定三个网站管理员,妥善管理维护网站的稳定运作。
二,摄影网站是一个摄影交友的自由论坛,以摄影为主体。
三,会员之间有争议的贴子,如有会员提出要删贴,经调节无效,将对其贴删除。网友与摄影无关的话题引起争议的帖子,有会员提出删贴,将对其贴子删除。网友的帖子被删除3次后封其IP。但不公开IP. 对恶意毁谤、人身攻击、挑起不良事端的贴给与删除。
四,网管和秘书长执行删贴权利。
五,任何人在摄影网站所发表的任何言论,或展示的任何摄影作品,由各该当事人自负。任何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摄影沙龙及网站无关。
第六节 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的推举
一,本会设置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各一人,由理事会推荐,经会员大会协商表决任命。
二,秘书长任期为三个月,以一个任期为原则。如无特殊情况下,现任副秘书长自动接任下任秘书长。
三,秘书长根据理事会决议事项,主持摄影沙龙的一般性事务,收集协调有关意见,做适当的处理运作,负责安排沙龙讲座,及重大活动以及在网上的公布。
四,对于不胜任的秘书长,会员大会有权罢免。
五,秘书长负责沙龙讲座,及重大活动安排的公布。
第七节,荣誉顾问和顾问的授予
一,由三个理事的推荐,经理事会五分之三以上协商通过,授予顾问名衔,任期一年,
二,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为沙龙捐献一定金额,以协助沙龙出版年刊,或举办摄影大展,及为沙龙做出重大的贡献者授予荣誉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