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of Los Angeles 洛杉磯國際攝影家協會

We don't make a photograph just with a camera; we bring to the act of photography all the books we have read, the movies we have seen, the music we have heard, the people we have loved. -Ansel Ad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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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的确震撼人心。。。。。


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奖盛典18日晚在此间隆重上演,共颁出9类40个奖项以及3个年度大奖。

获奖作品中,崔峻的《揪心》获日常生活新闻类单幅金奖,夏世焱的《垃圾焚心》获自然及环保新闻类单幅金奖,柴程的《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着火》获突发新闻类单幅金奖,郑敏的《上海滩红得发紫的活宝——周立波!》获文化及艺术新闻类单幅金奖。孙晓青的《玉树不哭》获得玉树地震-“抗震救灾”类特殊贡献奖,秦楼的《温家宝总理视察灾区》摘得特别奖,彭年的《守护》获得金奖。金石的《窝棚》获年度杰出图片专题奖,新京报摄影记者李强获年度杰出记者奖,一幅揭露社会公德缺失的作品《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

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新闻图片评选活动是中国新闻摄影界最具学术性和权威性的年度赛事,已连续举办了十八届,被业内誉为中国的“荷赛”。

据悉,2009年度“金镜头”新闻摄影评选共收到2000多位参赛作者选送的22800余幅作品,参赛作者人数、参评作品数量均创历史之最。这些获奖作品真实记录和反映了该年度中国和世界发生的热点新闻、重大事件以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18日晚的颁奖盛典上,这些震撼人心的获奖作品一一呈现,获奖的百余位摄影记者们纷纷登台接受他们摄影生涯中的崇高荣誉,并现场讲述他们在摄影路上的酸甜苦辣以及获奖作品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颁奖典礼组委会执行秘书长霍玮表示,青岛的自然人文和社会环境为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颁奖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自2010年起,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颁奖典礼将永久落户青岛。希望今后以青岛为依托,将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颁奖典礼办成中国新闻摄影的“奥斯卡”。

******挟尸要价突破社会道德底线*******
在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为营救落水少年而英勇献身的事情仅仅过去十几天,昨天《华商报》发表文章《3.6万天价捞尸费背后的垄断黑幕》,揭开了英雄大学生遗体打捞时,遭遇当地私人打捞船船主“挟尸要价”的黑幕,令人震惊,引起了民众的强烈愤慨。大家的情绪为什么会如此地强烈?央视评论员徐慨在新闻频道《共同关注》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挟尸要价”突破社会道德底线。

挟尸要价突破社会道德底线

徐慨表示,公众之所以异常愤怒,是因为“挟尸要价”这样的行为已经彻底突破了公众的道德底线。在那张照片当中,一个人手拉着绳子,牵着浸泡在冰冷的江水里救人大学生的遗体,另一只手就在比划,在跟岸上要价。那么,到底一个人要冷漠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样的行为,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能够让一个人变得如此地冷漠?我觉得这是导致公众异常愤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而这张照片又让我联想起另外一张照片,就是去年在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日本的搜救队找了一具遇难者的遗体,他们全体整装在这个遇难者的遗体面前肃立,这两张照片放在一起对照来看,我不知道公众会作何感想,但是在我看来,对于遇难者遗体的态度,实际上就是文明与野蛮、尊重与亵渎的分界线。

遗体打捞应该有责任主体

徐慨进一步分析说,“挟尸要价”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救人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谁?那个打捞公司在救人的现场讲:“只救死的不救活的,钱不到位就不救人”。他之所以这么喊,是因为捞尸是他唯一的目的,发死人财是他唯一的目的。在他看来,救人也好,或者打捞遗体也好,这只是一个商业行为,不是他的义务。那么当时在现场救人的,除了一些冬泳队员以外,还有海事部门,还有派出所,还有消防队,到底谁应该承担打捞遗体的责任呢?在这个悲剧之后,我想这样的责任主体应该要明确。

我注意到今天《新京报》的评论当中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它认为打捞遇难者遗体,理当成为一种生命的仪式,而组织这种生命仪式的主体,应该是政府,而不应该是民间。只有当打捞遇难者遗体变成一种公共服务的时候,这种“挟尸要价”的事情才能杜绝。


为什么"挟尸要价"?
《吕氏春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这则故事,主要为了表明,邓析先生的“坏”,但鄙人今天引录于,还想说明,挟尸要价的无良行径,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里,可谓渊源久矣。

可不,二千五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不是又见到这一宏大场面了吗?历史的所谓进步,在这起事件上,只是表现在当年郑国溺死的人是富人,而这一次溺亡的却是救人的英雄,但结局的悲剧性还在于,英雄之死,并没有赢得尊严,至少当我们看到英雄被绳索绑缚,尸体浸在江水之中,谁能相信我们的生命会有尊严,会被视为有价值有意义的人?至少,我是看不到的,人性之自私与冷漠,亦如二千五百年之前我们的先人。

可在愤恨之余,我们似乎也不能一味指责捞尸者,当捞尸也能成为一种职业,谁又能苛求他们都是活雷锋?但当捞尸者挟尸以要价,这种丧尽天良的行径,已经羞辱了所有的国人。鄙人甚至认为,这种行径丢尽了政府的脸面,因为“八荣八耻”中的八耻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能与之比肩。政府所谓德化教育,似乎被倒进阴沟,哪里装得进民众的观念?此话题就此打住,鄙人今天就为什么会挟尸要价,姑妄言之。

在鄙人看来,能否尊重死人,恰恰可以看出我们能否尊严活人。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我们不尊重活人,如何又谈得上要我们去尊重死人?我们的祖先,习惯了把人不当人,这种历史的遗毒,随基因一起传将下来。所以至今我们只学会敬畏大人物,却从来不会尊重小民,除非为了政治上的需要,我们会在某小人物死后,奉上一堆溢美之辞,否则死后的尊荣,均与小人物无关。

不把人当人,漠视他人的生命,我们才敢无恶不作。像毒奶粉要的是活人的命,而挟尸要价就是通过死人发财。这两者之间看似无关联,其内在的联系就在于,虽然祖上说过人命关天,可上天是虚无的,金钱私欲却是实在的,而人的生命都可以作为手段,以实现并满足人的私欲。人作为目的,在我们这里从来就是客气话。

如果一个国家,还有人要通过挟尸,以发家致富,鄙人认为这个国家再富,也不过像个衣食无忧的猪圈,而猪长得再膘,也不过是头猪,可人之所是人,不仅要吃得好,还要有灵魂、有尊严,要人模人样地活在这个世上,人模人样地死在这个世人,而不是像猪狗一样,被活人用绳索拖着,与另一群人讨价还价。

所以,鄙人建议有关人士,不要再吹嘘什么GDP了。富了我们又能如何?如果还有人挟尸要价,只不过今天三个大学生的尸体值三万六,若干年以后,三个尸体可能增值为三十六万。而这种冰冷的数字,只能说明我们同胞的尸体,因通货膨胀而贬值。我们能从中看到政府倡导的以人为本吗?能看到我们古老国度所谓文明与进步吗?不能!我们看到的还是一具具冰冷的尸体,像畜生一般,被冰冷的绳索缚着,像商品一般被叫卖。这是对人伦最底线的挑战,是对人还是不是还能称之为人的挑战,但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真实,让人揪心地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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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7: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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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1月 16, 2008 1:02 am
文章: 1854
《挟尸要价》照片作者公布全套照片

http://news.qq.com/a/20100821/000083.htm#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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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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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1月 16, 2008 1:02 am
文章: 1854
http://bbs.hoopchina.com/1497298.html

[一声叹息]你们可知道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高?

我生活在3个大学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荆堤小区,直线距离100米内,在那块水域,有15年以上的游泳经验。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无一天例外的在那游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发洪水的时候也无例外的在那游。
  
  我只是看见现在网络上的大量抨击沙市人的素质低,什么见死不救的观点,忍无可忍的发表这篇文章,以我15年的亲身经验给大家分析过程。我没亲眼所见,不过我见过起码数百起宝塔河区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是类似的。绝无夸张。
  
  长江水流方向是自西向东,宝塔河因为万寿宝塔的存在,所以在当年的长江改道,也没有完全的改去。现在这个地方就是类似一个独立的内河,而且因为长江的中心水流自西向东,碰见万寿宝塔的拦截就成了自东向西的流向,不懂的同学在草稿纸上画个图就能理解,图画完了认真点看不难发现,长江的主航线是自西向东,水文站(就是落水的那地方)岸边的水是自东向西,于是宝塔河的这块水域就是一个直径300米左右的大漩涡。而且事实确实如此,我下岸的时候以背对岸来说是从左到右的水流,一出宝塔河区域,水流就成了从右到左。所以这样的特殊水域,纵然是一个游泳高手,自己游可能不会发现那有多么困难,只要后来拉一个人起来,救人难度是很大的,而且以我个人20岁以前的经验,一旦被水冲到万寿宝塔下方,那就在那回不来了。必须听那些高手的指点,顺水出到长江航线,再往回游,不然,我就只能这么说上帝创造了你,他也准备收回你了。本人技术也许不够,所以20多年来,没一次能不顺水出去而直接回来(因为水太急)
  
  这是水流的区域,告诉大家,在这地方救人的危险性。

  其次,说一下人为的因素,住在长江边上(主要是指宝塔河那里)的人都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这么教育“看见有人掉下去了千万别去救,不然你自己也要死”。看了这句话是不是觉得人性很残忍?不是的,这是事实,宝塔河边上每年死多少人大家知道吗? 报纸,电视上?还是百度一下?去查下? 20多对吗?告诉你们,我一个暑假平均每天都看见有人拉尸体上来,多的时候一天就看见拉出4,5具尸体.(一个救孩子的父亲,还有一个老奶奶带着2个孙子的尸体,以及一个从上游冲下来的,这是我看见的最多的一次)。所以,对那几个死亡20多的数据,看了笑一下也就算了。别当真。这一段是告诉大家,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高。
  
  说了半天还没说重点,这么时候说重点来了。差不多在8年前。在这段水域来了一票现在大家口中所谓的“渔夫”。他们开始来的时候专门打鱼,后来发展成了打捞死人,没记错的话在00年左右的时候一个死人的价格大约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时候好象有过2000的样子。我能确定,他们不是沙市人。很简单口音不对,我和他们聊过。最开始只是单纯的拉死上来。只有2个小船。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和冬泳队的那群职业帮子去救一个人,快速游出去的时候,那船也动了,我以为他们是准备等别人死了又来打捞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口号,“只捞死人,不救活人”),我们也没准备和他们说什么,毕竟社会没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最多我个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郁闷的是,我游出去的路线,与他们的船开的路线,居然很巧合的会在某一点重合。于是我不得不绕一圈,先顺水后逆水的绕过去。等我游到那溺水人的身边时候我的体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体力要连自己带那个人一起拉回去,我一游到那边上就把游泳圈丢过去(我去长江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个用摩托车轮胎内胎做的游泳圈,且用麻木绳系在身上,不离身),那个溺水的人估计是看见我了,伸手就抓我,瞎抓了2下,马上一手扣死我的颈部,直把我搞得呛一口水几乎见上帝。最后靠着游泳圈,我还是活着回来,不然今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会更早的听说我这个名字,也成了“英雄”。
  
  事后总结2条,第一,那票“渔民”的数学和流体力学真他妈学的好,真可谓一挡一个准。怎么没进中国科学院,真他妈的可惜。第二,以后再不搞这样的蠢事,算是上帝可怜我,没把我拉去陪他老人家。我实在没把握下次我出水救人还能活着见到第2天太阳,因为我救的人才14岁都有这么大的力气对我实施那“毁灭”性的一抓,真有后怕。

  所以希望那些说沙市人都不见义勇为者自己心里有个底.不是没人去救的。如果真没人救,那里的死亡人数,我个人的保守估计起码翻一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所谓的发的帖子说的“黑幕”的那一些废话,我给你们说下什么叫真正的“黑幕”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然后当溺水的人沉下去之后他们马上会靠近那人,用网将那个人钩住(有的时候钩不住的那就没办法了),这个溺水的人就会被拖在船的后面,这时候溺水的人纵然清醒,也会在铁钩和网(那可不是一张小网,很有点重量的)的重量下,无法把头露出水面,即使没有清醒,从医学角度来说,溺水这么点时间也是能救活了。这就构成了谋杀。可惜啊取证太难。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等亲属去要求他们打捞尸体的时候,他们就会只专心谈价格,因为尸体的打捞他们不用关心,就在他们身后嘛.可惜你知道吗?不知道。你就必须接受那个价格。等价格谈好了,他们就开船绕一圈..然后回来,告诉你,人捞到了,该给钱了。最后看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死人了,无论是真死的,还是活着被“拖”死的。这才是真正的黑幕。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却救不到几个人人,也是为什么一个3分钟就能完成的营救,却经常弄到15分钟之后还不能完成的原因。最后还弄个救的人死了,运气不好,救的人和被救的人都死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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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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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14, 2008 5:20 pm
文章: 1715
來自: Alhambra, CA 91803
我想去买把sniper,把这些人一个个点死,不过后来一想太便宜他们了,应该把他们一个个拖在船后,虐毙了才解恨。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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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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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16, 2007 9:20 am
文章: 2587
rick 寫:
我想去买把sniper,把这些人一个个点死,不过后来一想太便宜他们了,应该把他们一个个拖在船后,虐毙了才解恨。 :evil:



你要买Sniper,我供应子弹。你要买船,我帮你加油,多拖他几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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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6: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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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1月 16, 2008 1:02 am
文章: 1854
《挾尸要價》中老人:不給錢不可能撈尸2010-08-24
廣州日報

本報記者前往荊州實地調查“金鏡頭”最佳新聞照片獎《挾尸要價》背後的故事

8月18日,一張由記者張軼拍攝的照片──《挾尸要價》,以全票獲得第18屆新聞攝影作品“金鏡頭”最佳新聞照片獎,但一場有關照片真假的風波卻驟然而起。

照片定格的故事是:2009年10月24日,長江大學3名大學生因救落水兒童遇難,但打撈尸體的公司卻當場索要金錢。一名救人身亡的大學生的尸體被繩子綁住一條胳膊,尸體被挂在船邊、泡在水里拖行。

一邊是舍己救人的高尚品德,一邊是見利忘義的卑劣行徑,人性當中最光明和最黑暗的兩面在照片中同時得到凸顯,讓《挾尸要價》極具衝擊力。

然而,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卻提出了質疑,他稱,《挾尸要價》是誤讀照片,制造假新聞,建議撤銷其獲獎資格。經過調查,金鏡頭評委會于昨日公布了調查結果,稱《挾尸要價》不存在造假。

事隔近一年,照片《挾尸要價》為何會風波突起?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記者前往當地展開調查。

文/圖 記者何濤

“我要是做錯了什麼,你讓警察來抓我。”8月23日傍晚,看到又有記者前來,72歲的王守海顯得有些激動。王守海是荊州市公安縣埠河鎮三八村的村民,他就是《挾尸要價》照片中用繩子拉著尸體的白衣老者。

照片里,王守海穿著白襯衣、站在撈尸船的船頭、神情堅定地揮舞著右手的形象傳遍了網絡。

一連幾天,王守海都在忙著接待記者,“有北京來的、沈陽來的、山西來的。”此外,主動找上門的還有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要替他免費打官司。

爭議一:王守海舉著手幹嗎?

王守海平靜的生活發生突變源自2009年10月24日下午的一個電話。打來電話的人是陳新,也是三八村的一位村民,同時是“八凌打撈公司”打撈隊長,專門從事長江沉船、沉物及尸體的打撈業務。陳波是陳新的弟弟,今年40歲,是“八凌打撈公司”業務負責人,1990年5月他因搶劫被原沙市市公安局勞教3年。

陳新打來的電話內容非常簡短:“你在哪里搞?多帶些鉤子到寶塔河。”王守海明白這是要去撈人。

王守海稱,他一直是給陳新打工,然後由陳新分給他撈尸的報酬,一般有幾百元。接到電話通知的還有72歲的聖德義,他是陳新的岳父。

當天15時40分,王守海連同其他4名村民駕著兩艘漁船來到了事發現場。大約30分鐘後,第二具大學生尸體被打撈出水。《挾尸要價》定格的場景就發生在此時。

照片中一個關鍵點是,王守海舉著右手、類似談判的動作備受爭議。王守海對本報記者表示,他當時的手勢並不是停船,也不是談判,而是讓後面劃船的聖德義趕快“往岸靠攏”。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聖德義也表示手勢是要向前劃,但當時王守海喊了什麼,他並沒有聽清楚。

爭議二:為何不將尸體搬上船?

《挾尸要價》照片中,救人大學生的尸體被綁著手挂在船邊,在水中拖行,讓許多人看了心酸,也讓王守海飽嘗罵名。

記者調查發現,當時打撈尸體的漁船並不是王守海的,而是聖德義的。對于為何不將尸體搬上船的質疑,聖德義說,打撈尸體的漁船也是平時的居家船,要在船上開伙做飯,就像家一樣。當地的風俗就是死了的人是不能搬上船的,“不吉利”。

爭議三:

是誤讀還是挾尸要價?

對于挾尸要價,王守海與聖德義都予以了否認。王守海說,他並沒有與學生談價,而是陳波與學校就撈尸談價。

荊州市政府公布的調查稱,事發當天15時,陳波到達現場,與長江大學文理學院基礎部副主任史千里商談打撈費,約定每打撈起一具遺體要付1.2萬元。在場的幾名老師湊了3700元押金給陳波。

到達現場後,陳波指令王守海5人開始打撈。大約過了30分鐘,第一具遺體浮出水面。船上的王守海、聖德義、王文柱3人將其拖到岸邊,學生抬著遺體上了岸。陳波見到後很生氣地指著船上的3個人說:“你們是第一次搞這事啊。”准備第二次打撈時,陳波又上去跟校方要錢說:“打撈上來一具尸體,按規矩你現在要給我1.2萬元。”從這種意義上來說,陳波團伙挾尸要價成立。也因為此,陳波構成敲詐勒索,被拘留15天,並處1000元罰款。

對話王守海:不是我要錢談價 我只是工作

廣州日報:你與陳波是如何相識的?

王守海:我與陳波的父親相識,但陳波現在不住在村里,他公司的打撈業務現在還在搞。

廣州日報:你是否陳波公司的成員?

王守海:我不是公司成員。有時他哥哥陳新打電話,叫我們去幫忙。撈一具尸體,有時候給200元、300元的報酬。上次,打撈長江大學3名遇難的大學生,我得530元,因為是我出了鉤子。聖德義出的船,他得550元。無鉤無船的村民,每人得了500元。錢當天到位了,但後來又被收回去,是在記者發布會時退還給了學校。

廣州日報:今年還有再撈尸嗎?

王守海:今年又撈了3單。一次拿了幾百元,一次拿了4000元幾個人分了,每人拿了幾百元。有些單位說好價錢又不算數,這沒有什麼意思。

廣州日報:有人說你們為了錢會見死不救?

王守海:這不對,救人的大學生出事大約在中午12時,我到那里已是下午3時多,怎麼能叫見死不救?

廣州日報:有人說你當天是挾尸要價?

王守海:我不是挾尸要價。不是我要錢談價,我只是工作,後來老板給我們多少,我們就拿多少。

廣州日報:你也救過人嗎?

王守海:救過。我救過在江里游玩快要淹死的人,這個人被救起來後,還買了酒和西瓜來感謝我。

廣州日報:如果不給錢,你們會幫忙打撈尸體嗎?

王守海:請人幫忙、吃喝都要費用。不給錢不可能。我不能說假話。

廣州日報:但是長江大學的3名學生都是救人遇難的,還要錢?

王守海:不要錢,我的人吃飯找哪個?

廣州日報:事件發生後,村民們對你的態度有改變嗎?

王守海:還沒有覺得,因為我在這里住了幾十年了。

網友提出三大質疑

記者逐一展開調查

隨著《挾尸要價》照片的真假引發軒然大波,近日一則網帖引發網友的強烈關注。在這篇帖子里,網友對長江大學學生救人事件提出三大質疑。針對這些質疑,本報記者在荊州當地逐一展開了調查,發現有些質疑並沒有充分的証據。

質疑:兩個落水少年事後玩失蹤

網帖:3名大學生的尸體被打撈起來後,被救的兩名小孩卻玩起失蹤,到現在找不到人!

記者求証:方招是遇難的3名大學生之一。得知噩耗後,方招的姨父曾憲華專門趕到荊州處理後事。曾憲華對本報記者說,事發後,被救起的兩名小孩並沒失蹤,都露過面,其中一名小孩的家長還專門前來感謝他。

質疑二:落水少年是自我脫困

網帖:連日來所有報道都無証據顯示兩名小孩是被大學生救上岸的。事實上,當大學生救人人鏈斷裂後,現場非常混亂,在學生們哭求圍觀者協助救人時,非常熟悉水性的兩名小孩已趁機溜走了。

記者求証:曾憲華回憶說,事情發生後,也聽到有關被救小孩其實水性很好、是故意假裝溺水騙人下水施救的傳聞,但他個人認為,這不太可能屬實。當天落水小孩確實是被救起來的,其中一名小孩被救人者拖向江邊的漁船,並用肩將小孩托出水面。

質疑三:出事寶塔灣是撈尸黑點

網帖: 當地派出所所長介紹: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漁船長期停在寶塔灣,借撈尸體索要高額酬金。而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在博客中稱,在長江撈尸是一個專業性非常強的活計。

記者求証:王守海向記者展示的打撈工具極其簡單,除了兩艘小漁船之外,就是一排用繩子穿好的兩三厘米長的大鐵鉤。

長江大學宣傳部長

李玉泉遭人肉搜索

曾經對《挾尸要價》照片的真實性提出強烈質疑的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的數篇博客文章引發了強烈關注,有網友甚至在百度上公開人肉搜索李玉泉。

連日來,李玉泉只是在博客上公開回應網友的質疑,8月21日,他在一篇博客中稱,“兩天的時間,沒想到我的一篇質疑引起了這麼大的反響。”

數日來,李玉泉的手機一直轉秘書台,本報記者向他發短信聯系,也一直未能得到他本人的回應。


附加檔案:
檔案註釋: 一張照片,把王守海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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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註釋: 王守海當時用來打撈遇難大學生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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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864764.jpg [ 15.37 KIB | 被瀏覽 5368 次 ]
檔案註釋: 王守海的家是一座兩層小樓房,在村里家境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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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註釋: 備受爭議的《挾尸要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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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6: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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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13, 2009 2:51 pm
文章: 931
來自: 廣州 ~~ 洛杉磯
Kenny C 寫:
rick 寫:
我想去买把sniper,把这些人一个个点死,不过后来一想太便宜他们了,应该把他们一个个拖在船后,虐毙了才解恨。 :evil:



你要买Sniper,我供应子弹。你要买船,我帮你加油,多拖他几圈。。。。


要不然拖一圈,打一枪,把它打下十八层地狱。让这种人永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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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Lau
三人行


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Nikon。。。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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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54
张轶:我见证了“挟尸要价”全过程
2009年10月24日,三名长江大学学生方招、陈及时和何东旭因救落水少年而不幸牺牲。
2009年11月3日,《华商报》刊发题为《大学生救人溺亡,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的报道,报道配有署名“真真”所拍摄新闻现场图,并注有这样的图片说明: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
这个消息经由网络大量传播后,除了网民对于“尸体打捞”这个垄断性行当的谴责之外,“挟尸谈价”的捞尸人和“见死不救”的渔民也被千夫所指。猛烈的道德谴责浪潮经久不息,那两个当初在船上的人甚至被追打,渔船被烧。
2009年11月4日,《南方周末》刊登记者杨继斌采写的深度报道《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对“挟尸要价”事件进行了多方位的采访,以期还原事件真相。
而照片作者,湖北荆州某报摄影记者张轶,始终处在新闻的背后,无忌独家连线张轶,对于这一切,他只是想说:我只是我听到的看到的说出来就行了。

照片作者参赛时写的图片说明

“……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身穿白色衬衫的王守海站在船头,一只手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在水中,系着一具英雄的遗体。 2009年10月24日下午2时许,湖北荆州市郊长江宝塔湾两名来此游玩的小孩落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的9名大学生跳入江中手拉手施救,两名儿童得救,但救人的大学生陈及时、何东旭、方招被卷入长江的暗流中。随后,两条渔船和多名冬泳队员在寻找未果后,无奈上岸。二十多分钟后,两只打捞船开来,不急着捞人,张口就与校方谈价,“每具尸体一万两千元”。

“我很意外,因为负面的东西获奖的机会很少”

色影无忌:《挟尸要价》获得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比赛突发新闻类单幅金奖,又获得尼康杯新闻摄影大赛一等奖,有什么感受?
张轶:蛮意外的,没想到能获得大奖。



色影无忌:为什么?
张轶:因为照片是比较那个的,所以没想到会获奖。没有抱什么期望,没想到评委会的老师还是蛮关心和支持我的。



色影无忌:你说的“比较那个的”是指哪个?
张轶: 就是负面的东西。负面的东西获奖的机会很少的,因为这东西对一个地方来说毕竟是不好的。

色影无忌:这样的突发事件,而且又是在湖北,你在《华商报》工作,你是怎么迅速得知这一消息并赶到现场的?
张轶:我不是《华商报》记者。《华商报》的记者当天去采访,我们有过接触,后来他们用了我拍的图片。

“当初我在发稿的时候,不敢用我的真名”

色影无忌: 你拍这张照片的时候,现场情况是怎么样的?
张轶:当时我是将近三点的时候接到群众打电话提供的线索,说有小孩溺水,说有大学生救人,被江水给冲下去了,没捞起来,我跟同事赶下去的时候,老板陈波已经开始跟长江大学的师生谈价钱了,尸体已经捞出来一具。后来我拍了很多照片。正面负面都拍了。



色影无忌:照片上站在船头的那个人的手势是在讲价吗?
张轶: 对。



色影无忌: 当初的发稿时的作者好像叫“真真”。
张轶: 是这样的,当初我在发稿的时候,不敢用我的真名,就用了“真真”这个名字。



色影无忌:这张照片最初的名字是你取的吗?
张轶:参赛的时候取的,是几位老师帮我斟酌后取的。

“至于别人怎么说,我管不着”

色影无忌:《南方周末》曾经刊发过一篇文章,他们对这篇新闻报道还是有些疑问。
张轶: 现在就是说,我只把我看到的拍下来,之前救人的场景我没有看到,至于别人怎么说,我管不着,别人有别人的话语权。我只是把我看到的和听到的说出来。



色影无忌:你怎么看待读者对这张照片的解读?
张轶:每个人看都有不同的感受。当时拍这张照片的时候,说实话,我自己都在掉眼泪。




色影无忌:因为什么?
张轶:边按快门,边扪心自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荆州那个打捞尸体的行当,挟尸要价的情况不只出现在打捞救人大学生这件事上,今年光在那块溺水的有20多人,有大人,有学生,都是同一个位置。而这个打捞尸体的行当在当地大家都知道了。我只是想通过这个照片把这个问题反映出来。让全社会来关注这个事情,我觉得“挟尸要价”这个本质违背了社会潜在的良知。

“为什么会被追打呢?《南方周末》肯定没说明白”


色影无忌:但这个照片目前已成为社会对照片上两个老人的道德考量标准。有段时间那两个当初在船上的人好像在街上被人追打。
张轶:这个追打与我的照片无关的,因为当地殡仪馆为几位救人牺牲的大学生英雄出殡的时候,市民很气愤,在长江边追打他们,烧他们的船什么的,那是10月份的事情,而《华商报》图文报道这件事是11月3日吧,也就是这张照片首发,至于网络炒作起来,已经是11月5日左右了。他们被打的时候,这张照片还没有出来,所以我就想说:为什么会被追打呢?《南方周末》肯定没说明白。当地群众没看到这张照片,当时打捞现场,有将近三四百名群众,他们目睹了打捞经过以及挟尸要价的整个过程。



色影无忌:但那两个老人也是受老板陈波的驱使,他们只是执行者。
张轶:我个人不是这样认为。因为各方面都牵扯到一些利益,他们完全可以不用去打捞,为什么他们要去打捞,那还是有些利益趋势他们去打捞,他们完全可以不去从事这个打捞。




色影无忌:但是不去打捞和要了价去打捞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张轶:但他们现场要价,我为什么要在图片上写明:我只听老板的。因为这是我当时听到的,我把我听到的看到的说出来就行了。

“毕竟整个打捞现场,我是亲身在场的。”

色影无忌:照片中的那根绳子是一直那样被拽着不放,还是被拉上来了?
张轶:开始尸体是打捞了,但一直没有往上提,后来也就是老板在幕后操作吧,当时陈波是在岸上,他也只听陈波的,群众让他往上拉,他说:我只听老板的。当时我还问过他。也就是说那具尸体给的钱不到位了。后来长江大学的老师陆陆续续把钱送凑齐了,才继续打捞。



色影无忌: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多长时间?
张轶:持续了有40分钟到一个小时吧。最后一具尸体是何东旭,是六点左右打捞起来的,因为每张照片我都有数据。




色影无忌:关于谈价钱这个情节,你拍的多吗?
张轶:不多,我也不愿多拍。



色影无忌:前后应该有个贯穿的,这样整个细节才会完整和客观,那些图片能看一下吗?
张轶:我只把听到的看到的,用我的图片和图片说明来表达出来,毕竟整个打捞现场,我是亲身在场的。


色影无忌:你的图片说明有没有在发表的时候被编辑过?
张轶:登报时的图片说明不是我写的,我自己写的说明是在参赛时写的那个图片说明:说好了3万6,钱到位往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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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7: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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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13, 2009 2:51 pm
文章: 931
來自: 廣州 ~~ 洛杉磯
TNND,看到这种社会的人渣败类就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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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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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23, 2010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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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07, 2008 10:34 pm
文章: 2488
这个事件应该让湖北省的领导们来处理.把救人的英雄当成什么了?公安在干什么!武警干什么?军人在干什么?各层的领导在干什么?应该先枪毙了这里的当官的.包括省長.公安局长.再毙了这几个老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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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二 8月 24, 2010 5: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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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01, 2009 12:36 pm
文章: 2078
big zhang 寫:
这个事件应该让湖北省的领导们来处理.把救人的英雄当成什么了?公安在干什么!武警干什么?军人在干什么?各层的领导在干什么?应该先枪毙了这里的当官的.包括省長.公安局长.再毙了这几个老家伙!!!

是该杀一儆百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让老衲也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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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二 8月 24, 2010 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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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10, 2007 1:46 am
文章: 1897
这种事情也不为怪了。去医院门前看看,有多少需要急救的患者,因为没有押金就死在门前的。只是摄影师和记者不敢去揭罢了。不然搞得红道黑道一起追杀。 :noway: :noway: :no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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